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部分稅務部門規(guī)章的決定》,已經(jīng)2018年6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度第1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附件:

1.欠稅公告辦法(試行)

2.電力產(chǎn)品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

3.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

4.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

5.中華人民共和國發(fā)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

6.卷煙消費稅計稅價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辦法

7.稅收執(zhí)法督察規(guī)則

8.網(wǎng)絡發(fā)票管理辦法

9.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

10.稅務登記管理辦法

11.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

12.稅務行政復議規(guī)則

13.金銀首飾消費稅征收管理辦法

14.機動出租車駕駛員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

15.演出市場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

16.建筑安裝業(yè)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

17.廣告市場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

18.郵寄納稅申報辦法

19.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代扣代繳管理辦法

20.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

21.稅務違法案件公告辦法

22.稅收會計制度

23.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(tǒng)管理辦法

國家稅務總局局長:王軍

2018年6月15日